1.不檢查信用:貸款申請前不查信用,以致貸款時發現錯誤,而失去提前修復的良機。
2.不理會信用錯誤:發現信用錯誤,認為那項債務不屬於自己的而不處理,或者沒有繼續追蹤,貸款時才發現錯誤沒有更正或移除。
3.不先取得貸款預批信函:先看好房子卻發現不能貸款。
4.不注意債務情況:有些華人同胞喜歡用現金,來美國多年卻沒有申請信用卡,導致沒有信用紀錄,或持有信用卡者卻過度使用金額,導致債務過高。不宜貸款前增加過多的債務,比如貸款買車、或家具等等。建議先諮詢貸款經紀人會比較妥當。
5.不注意收入及支出能力:報稅時過度抵稅,或者未報現金收入或租金收入,導致貸款申請時,文件上的收入太少和支出太高。
6.不事先準備購房資金:貸款時七拼八湊,無法解釋金錢來源。
7.不保存文件:收到有關貸款相關文件,過目後立刻丟棄,以致無法提供貸款所需文件。
8.不事先諮詢工作更換:未事先向經紀人諮詢工作更換,以致沒有兩年同性質或同領域的工作,或沒有最近一個月的工資單。失敗例子1:貸款人甲受雇於A公司兩年以上,於幾個月前自己開公司做老闆,因自雇未滿兩年以致不能貸款。失敗例子2:貸款人乙於貸款期間或過戶前臨時更換工作,以致沒有最近一個月的工資單,而延後過戶。
9.不比較利率:利率重要,成功率也相當重要,兩者之間應該合理地比較利率。
10. 不鎖利率:要與貸款經紀人保持聯絡,在適當的時機鎖定利率。
11.不仔細確認貸款文件內容:貸款文件就像合約一樣,清楚寫明貸款人的義務和確認所有的數字,簽名之前最好親自核對內容是否正確,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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